您好 我起诉离婚 递交法院起诉书都十天啦 请问 为什么还没有通知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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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依据《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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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如起诉经审查后符合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然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原告在法院确定时间审理后发传票,一般在十五日之内。具体情况您可咨询承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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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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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行解决查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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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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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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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法院在立案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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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