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怀孕流产可要求对方赔偿拿

婚姻家庭
2019-11-28 15:26: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原则上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到法院起诉解决该问题
  • 你好,如果由于对方原因导致流产,可以主张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根据严重程度,一般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 对方无过错情况下是没有办法要求赔偿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怀孕了离婚男方要赔偿吗
1108
5个月的孕妇离婚可以引产吗
民法典 1033
5个月的孕妇离婚可以引产吗
孕妇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引产吗
民法典 95058
孕妇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引产吗
怀孕了领证还要婚检吗
民法典 739
怀孕了领证还要婚检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4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