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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收取包公头工程影响村民耕作排水保贴款2000元,十个月都没有入帐亦没有支付村民小组成员,是否属挪用资金罪,法律上怎样处理,是否属犯罪,我们应该向那个部门举报

其它综合
2019-12-28 01:03: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可以去政府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处理。
  • 你们可以向监察委员会投诉
  • 挪用资金罪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依照法律能够确定为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挪用资金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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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