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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工作单位十年,合同一年签一次,合同到期辞职,单位要赔偿一年一个月吗?如果合同没到期辞职,单位两个月前拖欠工资一个月,后面才发,可以这个理由判定单位过错,解除合同,获正常赔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12-04 12:12: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辞职是不能获得相应的工资赔偿的
  • 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辞职。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 你好,如果你主动辞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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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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