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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餐饮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于10月21日口头向人事,直属领导,总经理提出离职,直属领导说干完十月底,总经理说干到11月05日,我递交的离职申请书给直属领导,到现在还没回应,当时的直属领导已经离职了,当时人事以没招到人不让我走为理由我只能继续在这里干,并且从九月二十一日签劳动协议到现在未给我劳动协议。从我提出离职到现在,中途有四个试岗者,都未能留在这里工作,有因为个人原因觉得不适合这份工作的,也有公司认为他们经验不足的,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9-11-26 22: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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