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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和3个朋友一起经营100亩果园,合同规定超时间未到位投资款的按自动退股处理. 第一年时,因为都是朋友,其中一个股东未到投资款,我和其他股东就先出投资款,叫他第二年到款就行,但至今经营5年了,他也没来投资款。第三年时因资金不足曾经拿果园去银行贷款30万元,另外第一年他拿去买果苗的8万私自揶用了至今未还,其中第三年交田租时就来过3万现金,这样等于挪用的还有5万未还。这样他根本就没来投资款,要说有就是那拿果园贷款的30万里面有他的10万,但那不是以他名字贷的,是用果园贷的,果园他本来就还没到过钱,他根本就不承担风险。最关键是合同有约定超期不到投资款的当自动退股处理,追过他很多次都没来钱,现在果园被征收了,请问该怎样处理?是否要分钱给他?要分多少比例?

证券投资
2019-11-27 1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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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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