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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17年2月相亲认识,17年11月在一起,18年2月发现怀孕同月订婚,18年3月21日领证,4月上旬流产了,18年5月底办了婚礼,办婚礼时我父母给了我5W5和他父母给的钱共12万在办好婚礼后第二天去银行存在了男方的银行卡中,婚后因为两家离的近,故我经常去我父母家吃饭,但他从婚后从未去过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有一次他答应我后并未出现,我主动联系他后才告知在外开滴滴,我认为他有意为之很生气将微信朋友圈屏蔽,他发现后与我吵架期间我赌气说了离婚,从那天开始他一直冷战不沟通,他称是我提出离婚导致他内心受伤需要一段时间冷静,在此期间他多次以开滴滴为由彻夜不归,我一直试图与他沟通但他始终不与理睬,8月初进行最后一次沟通其表示早已不在意我说离婚这件事,但觉得自己生存压力大,要求我回去让我妈和我哥断绝来往,我爸妈是再婚,我和我哥是同母异父的,他担心我家一切不属于我,我无法苟同他的想法就回了父母家,期间双方家庭没有和解,随后开始办理离婚,他要求我将订婚时的2W8彩礼和办婚礼给我爸妈的3W8彩礼返还,婚前婚后分别买的首饰也需返还,我不同意于是决定起诉离婚,同时他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员表示需要一方撤诉才能开庭,故我撤诉让他起诉我,他在庭上及诉状中承认11万为共同财产但由于分割问题他当庭撤诉,我再次起诉开庭时他表示之前理解错了这11万是其父母赠予他的与我无关,不能算作共同财产并且现在没钱,后法庭判不离,请问我再次起诉时,若男方仍旧耍无赖不承认这笔钱,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拿不到了?

民事相关
2019-11-29 0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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