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个税又是按照实际工资扣除,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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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懂请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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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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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
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
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
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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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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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