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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19-11-28 03:13: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即最低生活标准,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精确的统计和计算确定的。
  • 最低生活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本质区别是:一个是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是所在地区根据人力成本等数据的最低要求。这个数据前者自己可以体会,后者与人力成本有关。他们都与所在地经济发达度有关系。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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