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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公司做了十五年,现在公司马上就要解散倒闭了,之前老板让我们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但是我拍照取证了,也就是说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从来没有给我买过社保没有开过社保账户,请问假如我现在自愿离职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假如等到公司倒闭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还有一点就是等到公司倒闭我可能到退休年龄了,我还有几个月就到退休年龄,公司也刚好还有几个月倒闭,然后前面十五年的社保可以补回来吗,我已经准备了很多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谢谢律师指点,希望能够尽可能的维护自己多一些利益。

其它综合
2019-11-27 04:01: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要求补偿金,收集好证据进行!
  • 公司破产了之后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所以,若所在单位被宣告破产了,则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了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员工离职拿不到企业补偿有两种情况:  1、员工主动辞职或不签劳动合同,且企业并无过错。  员工因为自己的职业规划或新的工作机会,而主动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或者员工根本不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员工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企业过错是指:企业未按时发工资;企业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企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企业在法定假日不放假且不支付3倍工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扣押员工身份证等证件;企业收取了员工的押金,等等。  2、企业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企业有员工签字认可的规章制度,及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的相关证据。  法律赋予企业有一定的内部立法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处分,处分中就可以包括:不需要提前通知,也无任何补偿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但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与否,取决于制定制度的程序及员工是否知情。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想成立,需要与职工代表或全体员工开会沟通并平等协商的这么一个过程,并最终需要职工代表或全体员工的签字通过。  目前国家及各省市关于职工代表的选举、组织建设、职权行驶等,基本没有非常可操作的明确规定,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中小型私有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想有法律效力,需要全体员工的签字。  有了这个签字,就说明:第一员工是认可公司的制度的,第二员工是知晓公司的制度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公司的规章制度才成立。具体可参考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有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让员工签字,员工可以不认可或不承认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仲裁机构也不会认定这些制度有效。  反之,有了合法的制度,企业也有员工违反制度的证据,单方面与违反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用支付补偿的。
  •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办: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补偿金申请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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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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