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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线切割技工,公司有两个模房,工人薪酬是底薪加岗位补贴再加加班费,但两个模房管理不一样,制一模房是底薪高,补贴低,制二模房是底薪低,补贴高,底薪都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于机床老化,无法正常加工,制二模房的切割机由公司处理掉,导致我的岗位没有了,经部门申经我成了闲置人员,行政部门将我调入制一模房,做我在制二模房一样的切割技工,过来时行政部说对我考核三个月,工资底涨到制一的底薪一样,没说补贴涨或者降,但半年过去了,现部门领导给我讲,同意底薪涨到一样,但补贴要降,请问律师这个合法吗?注:过来时行政部说我的工资调整后将会每个月多800-1000元,但现实是底薪涨补贴降,每个月才多100多元,都是行政部口头说,没有纸质协议的,我是不是很被动啊?

其它综合
2019-11-22 16:00: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