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号入职,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入职时谈好三个月的试用期即7.8.9三个月,支付十月份工资时还是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和入职时说好转正的工资不一样,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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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这边有可以证明试用期是三个月的相关证据吗?如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你可以先与我们联系一下,我们会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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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先进行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社保可以向社保局反映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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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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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