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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能打完官司再给法院吗?

婚姻家庭
2019-11-22 14:54: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叫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也就是说,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减缓免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 你好,诉讼流程是先缴费才能立案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得上你。
  • 你好!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
  • 你好,一般情况下诉讼费需要原告先交,如果到期不交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 您好,案件受理费用是要先预交到法院的,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您是原告的话,是要先交纳费用的,
  • 您好,先支付后由败诉方出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建议我方联系法院沟通协商
  • 您好,诉讼费用是立案的时候就需要缴纳的,也就是法院审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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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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