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2019年11月17日 17:20分左右,风里八九级,下班从后门出来上车刚倒车出来准备往外走呢,眼看一块一扇门那么大的木板冲着我就刮过来了拍车机盖上了,刚回来停完车车牌子刚我看都起角了,估计前面车也得刮了痕迹,幸亏当时我上车了,这要是人走过去 拍的就是人肉了 ,刚才回来越想越害怕的,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单位也有监控,大木板是前几天维修锅炉存下的,说是过两天修完锅炉就可以搬走了,请问这种情况是要单位负责维修车的费用吗?如果单位一直不给修,是否可以诉讼?
解答: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