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书,当时付房款总价40%首付,开发商协议承诺2016年9月30日前将该商品房交业主使用,中途因开发商资金断链没按协议承诺交房,2018年9月份开发商向业主交第一套房,期间开发商电话催我交剩余尾款,我要求开发商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后付剩余尾款,2019年9月29日我向开发商账户转入剩余全部房款,至今开发商没有与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开发商又要求我付6万违约金后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不付6万违约金要与我解除购房协议,退我全部房款,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