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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既2019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3日,本人2019年11月20日搬走,已提前两个月通知过房东。该合同当时也没仔细看,只有对乙方的约束,没有对甲方的约束,合同中有一条,乙方在租住期间内不得中途退租,转租等。因为该合同没有对甲方约束,该合同是否合法,我想问问我能要回来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11-21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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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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