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我接手了一个转让的便利店,预付款55000元,尾款70000元未付,我们只是签订了一个商铺转让合同,然后开始营业,没有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所以我的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昨天盘货时发现这个便利店有不少食品是过期的,现在我不想接手了,请问我的预付款能退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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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们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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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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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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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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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