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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官司要咨询一下,我嫂子现在和我妈打官司,我哥现在病逝了,生前单位给分了一套安置房,但是买的的时候我嫂子都离家出走了两年后买的,买房子当时没钱都是我妈借的,我哥和我妈一直在一起生活,买房五年后媳妇回来了,一年后我哥病逝了,媳妇把我妈告了,说这是她和我哥的共同财产,我想问,这套房子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我哥的个人财产呢?

婚姻家庭
2020-01-21 00:03: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证据能还原你所说的事实,应属家庭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这套房子是家庭共同财产的。
    追问:我哥病逝后,我嫂子回到家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和购房收据都偷走了,现在我嫂子说这套房子是她和我哥的共同财产,她手里有购房收据,拿这个收据和结婚证和我妈打官司,我妈怎么能说明白这套房子是家庭共同财产,这套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子只写了我哥一个人名字
    解答:你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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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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