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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接到公司offer,但是因为办公地点还未搬到市内,老板协商让我们在家里办公, 所以没有规定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并于11月4日解除劳动关系(这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否合理呢?

其它综合
2019-11-18 15:02: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如果不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二倍赔偿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还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 违法辞退员工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虽然是在家里办公,但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你可以将入职通知、在家办公时与老板沟通工作的证据、工作成果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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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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