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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胡某欠我22万元,2016年11月19日写的借条,至今未还,借条没有注明欠款用处和归还时间。当时给他拿的现金,有证明人。借钱时他说用于买房产,结果赌钱输掉了。我于2017年春节前和2018年上半年到其家中要钱,未果。现在能起诉么,到哪里的法院起诉,程序如何?他老家在连云港,我老家在吉林,现在苏州。谢谢您。

债权债务
2019-11-19 14:26:1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在苏州有居住证吗?每年有刷新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在苏州起诉的。后面两次催款有书面证据吗?建议尽快去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的
  • 您好,可以在苏州起诉,并主张自起诉之日起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吴律师。
  • 可以的,抓紧搜集证据起诉处理的
  • 尽快起诉,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 你好,可以起诉的,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没有离开户籍地的,直接在其户籍地起诉解决。
    追问:别人说他经常在苏州,我在苏州下面的一个县级市,到我这当地法院起诉可以么?他外面欠了上百万,名下不放自己的任何财产,离异。这样执行起来是不是很难?
  • 您好,有对方的身份信息?
    追问:有的,有他身份证照片
  • 你好,可以起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本律师。
  • 你好,你最后一次问他要钱是在什么时候,有证据可以证明吗,建议你直接根据相应的证据起诉他。
    追问:最后一次就是去年上半年,我去了远在几百公里外的他的老家,他避而不见,他爸妈也不愿还钱,态度冷漠。
  • 你要及时起诉对方,你是否有对方的身份证号。
  • 你好,可以在接货币的一方居住地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在原告和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可以起诉
  • 你好,胡某是哪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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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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