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渔民,在广东船担任轮机长跟船来三亚这边打鱼的在船上和船员发生口角,打起来,我方头部被玻璃瓶敲出大包,左眼下眶被筷子插入4-5厘米断在里面,左侧眶骨折,鼻骨骨折,住院是十一天,医药费花了1万六千多,右眼视力0.6、左眼视力下降到0.2 对方伤情只是轻微抓伤,海警拘留了十天,对方只愿意赔偿5000元,海警调解不达成后放人,我这边该怎么民事诉讼对方承担一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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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进行鉴定?
追问:法医初步鉴定为不构成轻微伤,所以拘留了他十天,因为伤到眼睛的鉴定还没完成,最后结果还要等医院的恢复报告出来
解答:好的,等鉴定出来以后再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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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