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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名员工,工作了十天要离职,已签劳动合同,我要求她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按照公司制度就是按照旷工处理(旷工是会扣除工资的,一直不来就扣没了),但是该员工不仅不按公司流程走,还一直威胁去劳动局告我们,说正好不发到时候搞我们支付双倍工资,这合理吗?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其它综合
2019-11-16 16: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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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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