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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未满十八岁参与了群架,跟我儿子一伙的有一个受点皮外伤,只是脑袋上一个小口缝了四五针,且都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我儿子这伙的就我儿子满十六岁,其余的全是十六周岁以下,况且他去时仗以经打完了,和同去晚了的对方两个同龄的撕打了几下,法院会怎么判,用请律师吗?律师费是多少

婚姻家庭
2019-11-13 17:41: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您好,聚众斗殴了么?警方有没有立案调查?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达到16周岁要付全部刑事责任,如果没立案建议您尽快和解,立案早日委托律师制定辩护策略。
    追问:他不是聚众者,只是随后参与,跟两个同龄的就撕扯了几下,都没有受伤,是别人让他去的,让他去的却没事,况且我该孩子这边都未满16岁,所有人都是在校学生,法院会咋样量刑
  • 不够成轻微伤及轻伤,都是未成年。主要还是民事赔偿。
  • 你好,如有需要,可以与律师详谈。
  • 您好,此情形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取得其他人谅解的情况下,可能会不起诉。建议,积极和公安机关、检察院联系。
  • 需要根据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的验伤意见来确认受伤程度,构成轻伤以上需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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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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