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 就是我在京东借五千块钱逾期了36天然后有个人加我说要还款说如果不还就有一条律师函给我 但是我还了我逾期的 然后那个人又说要要全部还完说如果不还完还是给我一条律师函 有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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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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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知道吗?借了钱就要如期偿还,逃避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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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