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2017年2月入职单位,2019年8月31日合同到期,2019年6月中旬我怀孕了,但是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我,我提出申诉,告知单位不能解聘孕妇,单位以再向上级申请是否再聘请我的理由让我在家中等待了2个月,10月底单位再次告知我上级不同意续签我了,期间单位还在给我购买2019年9月10月的社保但无发放工资,请问我是否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属于违法解除我呢?我是否能得到双倍的补偿金赔偿,三期的工资,以及三期内应享受的社保?我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9-11-13 09:3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