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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从生下小孩后,男方一直未给抚养费,小孩一直随女方,三年来夫妻同居未满一年,且男方负债几万元,无固定工作,现女方要求离婚,但法院将小孩判给男方,请问是否符合法律标准,若重新上诉女方得回抚养权的机会多少????谢谢!!!

婚姻家庭
2006-12-13 11:08: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一直不抚养孩子,那么应当把孩子判给你,这样对孩子更为有利。是否能够改判不敢说,不过你应当上诉争取抚养权。
  • 及时上诉还有机会。
    至于机会多少,看证据和法官的判断了。
  • 建议你与对方协商,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取得抚养权,在一审前你就应当委托律师代理了,现在可以做的可能就是协商了
  • 上诉时主要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成长的角度去争取
  • 上诉时主要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成长的角度去争取
  • 建议你尽快上诉,从孩子的成长有利的角度讲你抚养孩子的优势。你有必要请律师。:victory:
  • 即使上诉未能改变,以后你还是有权利向法申请要求变更的.但要注意收集男方对孩子成长不利因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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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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