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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事宜请教一下,房屋管理公司(乙方)与个人(甲方)签订房屋租用合同,合同中注明有若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时的违约条款,但为注明若乙方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合同约定是按月支付,每月初支付。现在乙方欠甲方三个月房租费用。请问这种情况甲方有权利找乙方重新签订合同,注明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其付款与履行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9-11-12 16:01: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直接要求乙方承担支付房租的违约责任就可以了。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结果您不满意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对方目前是什么态度呢?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详细告诉我,我为您逐步解答,或者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能够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
  • 你好,合约中有规定延期支付的约定吗?甲方有权请求重新签订新合同,甲乙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走诉讼过程。具体情况可以与我电话咨询,以便更好的帮助到你。
  • 你好,可以要求乙方付款,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违约责任只能从重新签订合同开始计算,因为你们之前并没有约定乙的违约责任。
  • 您好,您是有权利要求签署一个补充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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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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