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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是否可以领取社保补贴

公司企业
2019-11-13 17:00: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可以的是补贴不能随便领取。
  • 有营业执行的个体工商户是可以购买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除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外,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持有《残疾证》和劳动部门鉴定劳动能力达到5~10级的城镇残疾人;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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