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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9年9月19日在原公司办理的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的时候8月、9月的工资以及差旅费未发放和报销,直到11月8日才发所拖欠工资,但是9月未发、8月扣除了2250元

合同纠纷
2019-11-13 03:20: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您好,麻烦问下,劳动仲裁的话周期长吗?
    追问:您好,麻烦问下,劳动仲裁的话周期长吗?
  • 双方可以就劳动报酬问题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拖欠工资问题,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在薪资讨要过程中应当注意有关证据具的保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当然,如果你因为公司没有发放工资而选择辞职更换工作,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一定要符合相关程序,避免使自己产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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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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