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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叔重病期间四婶离婚走了,而且把女儿判给男方了,爷爷奶奶为4叔的病奔波,借了外债,用光了2叔的积蓄,最后4叔还是走了,孩子跟爷爷呆了不到一年就跟他妈妈走了,他妈妈嫁了无数次之后嫁到了邻村。当时大概是2000年左右。四叔走了以后村里就打算把他们一家三口的地收回,爷爷在村委会里把自己的情况说明后,村里就把土地分给了爷爷,当时还在交公粮。辗转到14年高速公路占地,土地赔偿款就给了爷爷,15年妹妹出嫁,爷爷给了妹妹3万元钱。妹妹给爷爷写了张条子意思是 家里的房子与土地跟她无关,18年土地确权,妹妹的舅舅任村会计,与村里的主任强迫我们家,如果不给妹妹娘家确权,就不给我们家确权, 但是土地流转还有耕种还是我们家种。现在他们还承认是这么说的,我们写了一个协议,意思是把土地让妹妹管理,但是后面的土地流转费还有耕种没有写上。国家土地确权证下来了,她们就翻脸了,要地要钱,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去哪里申诉呢?

行政纠纷
2019-11-11 0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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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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