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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实习生,我们学校实习结束时间去2.22号,企业让我签的实习协议是到7月的,我现在想辞职

合同纠纷
2019-11-13 04:27: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实习协议提前终止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进行: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辞职就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说明,或是直接跟公司协商看看能不能即时离职。但实习期间到底是与试用期、正式劳动关系大不相同,实习期间想要辞职的得按实习协议来办。但是,实习单位不发工资的,那就并不一定了。实习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实习生当然可以辞职,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在辞职前3天向主管人员提出即可。同时如果实习公司不发工资,实习生在提出辞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的,实习生们可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是被实习单位扣发的工资较多,或是好几个同学遭遇了同样事情的,建议还是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尽量要求快点拿回工资。
  • 实习生到底能不能够签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吗? 基本分两种情况: 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应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
    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这种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实习人员与其他机构有关系的缘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还是以大学生的毕业实习为例,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而且这种实习的目的也没有第一种情况的专业性,大学生可以从事与未来工作不相同的实习内容。所以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教学。同时,实习生在校期间一般每学期都会有一次实习,其并不能确定毕业后是否一定在被实习单位工作,如果每次实习时都和被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能会出现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多次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如何解除每次所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的衔接等一系列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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