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现在贷款我已经全部还清你好,我与有妇之夫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当年支付的首付,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以我个人名字购买的房子,他现在因重病住院治疗,一直没有清醒过来,基本就是植物人了,想请问我这房子他的妻子能要回吗?而且贷款我已全部还清,先准备去办理房产证了,请问这是不是属于我个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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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对方的妻子不同意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房产有可能被追回。男方是用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呢?对方的妻子是否知道这套房子呢?具体情况您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最大化的帮您保护您的权益。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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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追问:你好,律师,你是说像这种情况属于我个人财产吗?还是将来会有纠纷?他的妻子有权追要我这个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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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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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涉嫌重婚罪,且有赠与财产,侵犯了配偶一方的权利,赠与行为无效。因此,如果是赠与首付款,他的妻子可以要求返还,赠与房产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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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另一半是可主张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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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