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男的,想问一下我处的一个对象给我家要了5万块钱彩礼结果分手的时候就给我退了2万,她妈说那3万是跟她姑娘同居赔偿她的钱,我想说的是她姑娘愿意跟我同居也不是我强求的对吧,现在都分手一年了我还能要回来这个钱吗?还有一个金戒指,我也没有证据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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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你举证证明给付情况,如排除确非赠与性质,可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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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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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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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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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追问:那就是说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解答:如果没有证据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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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