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在物业上班。职称保安。公司给我交了生育险,生完小孩我也到劳动局报了生育险,钱已经打到公司账上了,一万多块钱。公司没给我钱,就给了生育津贴。我也问过公司里的会计,说的修产假时给我发了基本工资,报销的这个钱就得归公司,只给了津贴。这事过去好几个月了,我该怎么办还能要到这一万块钱吗

民事相关
2019-11-09 16:4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可能不合法
  • 职称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看你单位是的规定,是按职称定工资还是按工龄定工资。职称是否和工资挂钩是由各单位自己决定的。现在政策规定职称和工资不是强制挂钩的,也就是说具体规定由各单位自己定,如果你单位有这个取得制成后每年加工资的规定,那就会每年都加的,但不是所有单位都有这个规定的。最好是向你单位负责这方面的人了解一下。如果你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等大单位,这方面的规定会比较明确的,只要去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其次,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是由职称或职级决定的,而薪级工资是由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决定的.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是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从入学的那一年起计算工龄.比如你的学历是本科,你的工龄就从你本科入学的那一年起算再加上你的工作时间计算.再者,你晋升岗位的时间也决定了薪级工资的档次,假如你晋升职称的时间比别人要晚的话,工资也会有很大差别的.别人跟你的工资不一样,一是要看学历和入学时间,二是看晋升职称的时间。
  • 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是: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工资的多少,一般反映他们之间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和担负职责的差异。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职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资的最低数额,应当保证职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 您好,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 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 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另外,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