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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哥出了车祸被撞身亡,交警给的结果是同等责任,我想问一下,对方是第三方险,除了保险赔付之后,我们可以要求车主另外再补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1-09 10:0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第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第二,赔偿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城镇户口/未满60岁的:33349元x20=666980元)、丧葬费3883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抢救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结合被扶养人情况而定)等。
    追问:好的,谢谢您了!那意思就是说如果保险那边都赔付完了,我们是没有权利起诉车主了吗?另外,精神损失费是保险必须给的吗?如果不给的话我们可以起诉吗?
  • 如果保险赔偿不够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50%的责任。
    追问:那如果保险都赔付到位了的话?我们还有权力要求车主另外再赔付吗?麻烦您了。
    解答:如果保险都赔付了,那车主是不需要另行赔付了的。
  • 50%的责任承担,超出自负
  • 关于死亡赔偿,协商不成,建议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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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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