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哺乳期,孩子两个多月,女方对老人谩骂不讲理,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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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建议您尽量想办法多方协调,婚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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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无法协议离婚,鉴于女方尚在哺乳期,按照法律规定,男方只有等哺乳期结束以后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如果协议好了,女方同意了呢
解答: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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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三种途径: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到法院申请调解,到法院提出单方面离婚诉讼。建议到所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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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短,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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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