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法人代表某,注册资金100万元整,工商注册股东2名,分别为某、陈某,占股比例为每人50%。4人合伙经营,未签订合伙书面合同,均为口头协议。其余两隐形股东李某和王某入股3万,税务登记已完成,无对公账户。其中法人张某和妻子与隐形股东C商议后,由某贷款30万及借款4万用于经营学校,未签订借条。学校关停后,另一股东陈刚与两位隐形股东拒不承认,并对后续关停中应付债务不予承担。

公司企业
2019-11-05 17:06: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