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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一起外出游玩,租了一天的共享汽车。有一个同事刚好也在本地,于是三人结伴出游。中途同事接了电话,和朋友说我们要去什么地方玩,同事朋友也要去。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我方全责。我方车内同事朋友受伤,现在住院手术治疗,治疗费用40000元,费用由车内三人平摊。受伤为脑出血,脑骨骨裂,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癫痫的可能)目前病人出院,回家修养了。后期可能会去去除手术疤痕,疗养费,误工费(同事朋友刚刚离职),伤残费,还有修补撞断的半颗牙齿的费用。现在保险给的回复只能报医疗费用(有的医疗费还可能报不了),同事现在说保险下来他出的那一部分费用需要先还给他。后续的所有费用都需要我来支付。想问下对于同事朋友受伤,车内4人都有责任吗?这些费用需要怎么来承担呢?

交通事故
2019-11-09 10:23: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需要分清各方责任,建议收集资料详细咨询
  • 1、根据责任认定,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具体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2、治疗终结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误工时间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期限鉴定,鉴定后可以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3、可以起诉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 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电话或面谈。
  • 交通事故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能提出要误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哪里出的事故?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吗
  • 建议先电话咨询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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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