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乘坐出租车回老家办事,结果出车祸了,车祸发生时间在下班两小时后了,而且是回老家,不是经常上下班的路线,请问这种情况还能算工伤吗?多谢律师在百忙中帮我解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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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实质是: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项中“在上下班途中”的判断。这条是否适用取决于您下班回老家是否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一是要根据生活经验人性化理解;二是考虑公平性。我个人认为您“下班回老家”也是回家,在时间、路线上是否属于合理性范畴,取决于您回老家的频率,回老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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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个人认为以你的情形是不实用第十四条第六款的,应当按第十四条第五款执行,所以在这里必须确认的是你这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是规定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各地对一些法律条款比较模糊的地方处理方式不一样,具体情况你还是需要到你们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并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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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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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是在下班通常路线上,如果不是就不能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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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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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