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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在10月9号通知我们十个人开会,会上口头说要解聘终止合同,让我们上到10月31号止,并让我们签字。因大家对赔偿问题谈不拢(单位只给每上一年赔一个月,且上了大半年的班的年终奖不算在里面),我们拒签字。在10月28号又叫我们开会签字,但金额未变,谈不拢,因单位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们,这是违法解除合同,我要求双倍赔偿的,我起身离开。剩下的9位同事给签掉了。31号上夜班,同事说可能要叫我继续上班。这种情况单位违法吗?我如何应对?如单位增加劳动量我要接受吗?继续上班,如单位给穿小鞋咋办?怎么样对我有利?我还能主张二倍赔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11-01 08:45: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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