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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以非法经营判刑4年,二审以不构成犯罪退回一审,本来2019年10月23号开庭不知道为什么向后延迟了,到现在退回一审快两个月了还是不开庭,这种情况正常吗?

婚姻家庭
2019-12-08 10:53: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在补充证据。等等吧。
  • 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要看具体情况: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开庭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1、经营主体违法(违反国家市场准入制度或许可制度的非法经营);
    2、经营对象违法(经营对象属于国家禁止经营范围);
    3、经营方式违法(采取了国家禁止采取的经营方式)。
    虽然三种类型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侵犯的具体对象也不相同(市场秩序一般规则或市场准入制度),但由于同属于非法经营罪范畴,侵犯的都是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应该认为他们的法益侵害程度是相同的,本质上也都是以牟利为目的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所以,不能认为经营对象违法就比经营主体违法性质恶劣,也不能认为经营方式违法就比经营主体违法危害性小。
  •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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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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