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于我们在婚内十几年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个人所有,交房款的钱是由房产证做抵押贷款的,现在们离婚了,房产证还在银行做抵押,离婚协议写的房子归女房,房代也归男方还,没有做房产公证,离婚协议也没有去做公证,这有法律效益吗?

民事相关
2019-11-11 11:42: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成功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现在房产在抵押,无法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对你来说是有很大风险的,建议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以免第三人善意取得。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回答码字不易,如果帮助到你的话可以给个好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协议书交民政局备案产生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对离婚的双方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