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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捕37天后被告知证据不足,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
2019-10-30 14:55: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针对以上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提供担保申请取保候审
  • 您好,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您好,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之后,在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符合法定条件均可随时申请取保候审。建议律师介入,委托律师能够更为专业为您提供帮助和辩护。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詳談。
  • 您好,符合下列其中之一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一般是可以的,会自动要求进行取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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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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