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2017年2月入职的,签订了劳动合同3年。今年我休了产假,9月份产假结束回来上班。在我休假期间公司裁员缩编,公司将其他分公司的跟我相同岗位的其他分公司的员工全部调岗了。现在我回来上班,公司要求我调岗,通知日期2019年10月30日,要求我11月4号前就要办手续。并且调岗后我的岗位底薪由3200降为新岗位底薪1500。年终奖也没有了。如果不调岗就让我离职。我现在还在哺乳期,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么?

其它综合
2019-11-02 05:12: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谢谢你的咨询。
  • 跟是否在哺乳期无关,单位变更工作岗位应双方协商一致。注意对于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的情况,如果员工在新岗位已经工作一个月就视为同意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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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