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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公司年会上, 中了特等奖5000美金体验金 ,然后2018年3月时候和他们签了一个赠与协议, 协议内容是体验金在公司外汇平台上投资一年才可以进行提现操作 , 过完年后公司就以不需要用人让我主动辞职, 因为协议有提到中途不能离职 ,所以当时让他让我钱提现出来 ,公司未允许说的是协议规定是一年 ,然后我不主动离职也不会发工资 ,强迫离职也要生活妥协了 ,签完离职之后发现账户由之前说好的5000美金变成了2000美金 ,当时给我的说法是一年后会升值到3000多,当时在那个公司耗了一个月 ,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响 ,又退了一步 。 到今年三月我找公司兑现协议时候,公司好像因为资金问题又一次驳回我的提现要求,现在那公司好像出现了大问题,因为我当时也被迫签了离职证明,他的赠与协议一年时间也过了,这种情况我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吗?

其它综合
2019-10-29 16: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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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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