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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7年6月底入司试用,9月正式签劳动合同,我于今年2019.8.19号合同期满,当时有催行政续签合同,当时续一年,合同有签有公司章,有骑缝章,当时没有第三方见证,还欠总经理签字,双份合同仍在行政处,今年10月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我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0-28 13:26: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是多少?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违法解除可以获得赔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具体可详询本律师
  • 建议尽早让律师介入,针对您的实际情况做一下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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