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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女方不愿意共同生活,中途女方提出退婚几次但不想退回彩礼,时间长达一年,现在我联系女方,女方又提出苛刻条件,表示达不成就不结婚,彩礼和买的订婚戒指手机衣服还有她家要求打发的红包那些能要求退回钱吗?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2-04 23:15: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要退。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 你好,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彩礼的。
    追问:她家安排的戒指手机那些,能退还吗
  • 对方不愿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彩礼是买卖婚姻的残余,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支持的习俗。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如果是男方借钱给女方的彩礼,属于男方个人或父母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或父母负责偿还。法律规定,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同居了一段时间(一般掌握在半年以上)双方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再一起共同生活或生活时间过短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如果男方因为给女方彩礼造成家庭整体生活水平下降的,下降水平明显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离婚时女方应当退还彩礼。没有登记结婚只是同居或订婚的,分手时必须退还彩礼。两人结婚在一起生活之后,因为彩礼拖欠的债务,夫妻可以自愿共同偿还,但女方不愿共同偿还的,由男方或男方父母以其财产偿还,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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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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