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款担保人,借款方不还,出借方起诉借款方。借款方名下无实质性财产,收入来源不清楚。我作为担保人,工资被冻结两个月后,就不再冻结了。想了解这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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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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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证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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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人一般是有还款的义务的,如果涉及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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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