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最近加盟了一家火锅店,还没开业,在了解调查中发现我们本地还有他的加盟店,只是名字不同,配料以及配料厂家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据我了解配料价格也不是当时说的,贵的离谱,根本没有利润可言,当时他承诺没有第二家的,我就觉得上当了,寻求老师们帮助我,我想退出加盟,退了我的六万多加盟费。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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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盟者在签约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还没有接受设备物料,没有接受选址服务,没有开业经营的话,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享有冷静期的,可以依据冷静期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所以如果你确定不想继续加盟的话建议你越早起诉
追问:你好孙律师,非常感谢你的解答,加盟者的冷静期是多少天,根据我的具体情况我应该怎样起诉,具体起诉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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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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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