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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残疾人,老婆10多年跟人私奔了,没离婚,现在回来要房子,房子是结婚后修的,女儿未嫁出去女婿是上门的,我想把房子给女儿

民事相关
2020-02-13 15:02: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给的,可以给的,可以给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残疾人在离婚时有一定的保障,一般来说,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例如: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 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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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